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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日期:2018-02-14 08:03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预算

    目录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2018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2. 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3. 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4.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7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10.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为区属处级事业单位,下辖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一队、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二队、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三队、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四队、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第一清洁车辆场、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第二清洁车辆场、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第三清洁车辆场、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第四清洁车辆场、北京市朝阳区环卫开发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朝阳区辖内公共环境卫生维护,及环卫设施运行维护。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部门行政编制0人,实际0人; 事业编制1552人,实际1340人;聘用人员5215人。

    离退休人员2223人,其中:离休5人,退休2218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朝阳区辖内公共环境卫生维护及环卫设施运行维护。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84560.6319万元,比2017年109249.1816万元增加75311.4503万元,增长68.94%其中:财政拨款179803.1319万元,比2017年104218.1816万元增加75584.9503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2017年持平;其他资金4757.5万元,比2017年5031.0减少273.5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31346.3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16.98%,比2017年26194.85万元增加5151.49万元,增长19.67%。

    (二)项目支出预算153214.291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3.02%,比2017年83054.3316万元增加70159.9603万元,增长84.47%。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8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6.8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0.8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27.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0.84万元。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相关要求,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9.5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9709.4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7904.9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14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55.46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00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112,726.030793万元,其中:汽车1,626辆,62,800.639866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8台(套),786.192342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00000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十、名词解释

    1. “三公”经费: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1.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2. 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3. 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4.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7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10.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